久远银海: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1206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4-12-20 23:57    点击次数:54

(原标题: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1206)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0日发布。

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25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15人,代表股份165,293,09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901%。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164,572,198股,占99.5639%。 表决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180,898股,占91.9151%。

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164,444,498股,占99.4866%。

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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